7月11日上午,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立志应邀到我校做“走出贿赂犯罪认识误区”的预防职务犯罪讲座,讲座在平原校区谨学楼B101教室举行,党委副书记张钢出席,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300余名党员参加。
首先,王立志向在场教师讲解了职务犯罪的意义和危害性,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在职务行为中容易触犯的职务犯罪条例。他指出,贪污贿赂犯罪是腐败现象中最集中、最严重的表现,这类犯罪最本质的特征就是权钱交易和以权谋私。接着,他通过深入剖析近年来郑州市检查院查办的职务犯罪典型案例,结合大量时事新闻逐条讲述了“受贿后用于公务活动不算犯罪”、“只收钱不办事不是受贿”、“礼金不是受贿”等二十条贿赂犯罪的认识误区。他说:“要以负面典型为戒警钟长鸣,做到守得住底线、经得起考验、扛得过诱惑,从源头防治、防范贪污贿赂犯罪。”王立志的讲座语言诙谐幽默,讲解通俗易懂,给我校党员教师上了一堂生动的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课。
此次讲座旨在提高我校党员教师对职务犯罪的警惕和识别能力,加强党风廉政教育,为今后工作中党员教师的自省自律、拒腐防变有着积极的警示作用。
专家简介:
王立志,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博士,北京师范大学政治学博士后。现任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,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委员会委员,博士生导师,郑州大学刑法学科带头人。河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暨学术委员会委员,河南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,河南省法治智库专家,河南省第二届优秀中青年法学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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